公告询价采购组织规程
1.目标
明晰物资采购过程中各科室工作职责,实现采购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公告询价采购程序规范。
2.适用范围
后勤保障服务中心所有公告询价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
3.职责
3.1 采购部门负责采购参数的编制,合同的签订,参与公告询价采购文件的编制。
3.2 物资采购科负责按采购法规和制度要求对公告询价采购文件进行编制和审定,负责在学校网站发布采购信息,负责接受供应商报名和咨询,负责发放询价采购文件、组织询价采购会议、归档采购资料、发放成交通知书。
3.3 纪检委员负责组织监督人员对各部门执行采购程序情况和执行各环节标准情况进行监督。
4.程序和标准
4.1 采购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编制技术参数并根据《后勤保障服务中心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相关程序进行申报并完成审批。
4.2 采购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商定采购参数并参与编制询价文件,编制询价文件时须确定“供应商资质”、“质量或服务要求”、“报价要求”、“成交原则”、“质保金”、“货款结算方式”、“报价文件及样品递交时间”等内容。会议须由分管采购部门的中心副主任、采购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4.3 物资采购科对询价文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采购法规或制度规定的条款或其它不合理条款进行修正。必要时,本步骤可与4.2合并进行。
4.4 物资采购科在学校网站发布采购信息,采购信息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供应商报名和咨询。
4.5 召开询价采购会议当天由纪检委员(或纪检委员指定的监督人员)抽签产生3名询价小组成员。
4.6 供应商在询价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签到,提交密封的报价函和样品。
4.7 参加询价会议的所有工作人员、询价小组成员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并交由监督人员统一管理。
4.8 询价小组对供应商资质进行符合性评审,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函进行实质性审查,对询价函中规定须提供的样品品质进行评审。
4.9 询价小组根据报价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按评分高低依序推荐2名备选供应商。
4.10 询价小组现场向参加询价采购的供应商宣布成交供应商和成交总价。
4.11 物资采购科在学校网站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4.12 公示期满向供应商和采购部门发放成交通知书。
5.附件
5.1 采购会议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