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教职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含小区水、电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巡检、维护和维修,安全隐患排查,道路和绿化养护,公共区域保洁。
2.负责教职工住宅小区的水电费代收代缴和物业服务费的收取。
3.负责对承担联大校区物业服务(含绿化养护)的社会企业实施全面监督管理及协调处理。审核物业服务公司服务方案、服务计划,按合同对社会企业的维修、保洁、教学辅助服务、楼宇安全值班、消防设施巡查、绿化养护、会议和大型活动服务等日常物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并按监督考核结果和合同支付物业服务费。
4.负责联大校区后勤保障服务中心所管辖教学、科研、行政用房的管理和服务。
5.负责联大校区垃圾清运和排污系统的维护、管理。
6.全面推进科室具体工作的精细化、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