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谈判组织规程
1.目标
明晰物资采购过程中各科室工作职责,实现采购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单一来源采购程序规范。
2.适用范围
后勤保障服务中心组织的单一来源采购的项目。
3.职责
3.1. 采购部门负责采购参数的编制、合同的签订,参与采购文件的编制
3.2. 物资采购科负责对采购文件进行编制与审定,负责单一来源采购会议的组织。
3.3. 纪检委员负责组织监督人员对各部门执行采购程序情况和执行各环节标准情况进行监督。
4.程序和标准
4.1 采购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编制技术参数并根据《后勤保障服务中心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相关程序进行申报并完成审批。
4.2 采购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商定采购参数并参与编制采购文件,编制采购文件时须确定“供应商资质”、“质量或服务要求”、“报价要求”、“成交原则”、“质保金”、“货款结算方式”、“报价文件及样品递交时间”等内容。会议须由分管采购部门的中心副主任、采购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4.3 物资采购科对采购文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采购法规或制度规定的条款或其它不合理条款进行修正。必要时,本步骤可与4.2合并进行。
4.4 召开单一来源采购会议当天由纪检委员(或纪检委员指定的监督人员)抽签产生3名询价小组成员。预算1万(不含)以下的项目由科室负责人及专业人员参加;预算1万——10万(含)的项目由分管科室的副主任、科室负责人、专业人员参加;预算10万以上的项目由中心主任(或党总支书记)、分管科室的副主任、科室负责人、专业人员参加。
4.5 参加单一来源采购会议的所有工作人员、询价小组成员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并交由监督人员统一管理。
4.6 询价小组成员同供应商就价格、参数、服务要求、货款支付方式等方面进行谈判。
4.7 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表。
4.8 采购部门根据需要签订供货合同。